和不合拍的人,也能好好合作
有些人一拍即合,有些人相處多年仍頻頻摩擦;有些人第一眼令人反感,後來卻成為最可靠的夥伴。其實,人際關係比你想像的更有彈性。如何讀懂人際關係的四種波長,與他人自在相處與合作?
兩個個性迥異的人,能不能成為好朋友?一個脾氣暴躁、經常惹麻煩的人,有沒有可能成為團隊裡最可靠的夥伴?又或者,一個讓你第一眼就不喜歡的人,其實可能比你想像中更值得深交?
直覺上,我們總認為人與人要合得來,最好是個性相投、興趣相近,甚至連價值觀都差不多。因為與他人頻率相合、產生共鳴,是一種再美好不過的感覺。透過這樣的互動能碰撞出更好的能量,也能激發出更好表現。
但人際關係真的只能是這樣嗎?組織心理學家、「逆思維」、「給予」等暢銷書作者格蘭特(Adam Grant)挑戰這種想法。從學術研究與真實案例出發,他指出,人際關係其實比我們想像中更有彈性。即使兩個人在某些方面格格不入,也可能在其他情境下意外契合。
如何建立、維持與改善人際關係?為什麼不同類型的關係需要不同的經營方式?格蘭特在最近出版的新書「同頻」(Vibe)中,提出三個值得思考的觀點:
1. 人際關係的4種波長
合得來,不一定要很親密
為什麼有些人能一拍即合,有些人卻始終難以建立交情?有時候,問題可能出在我們對人際關係的想像太過狹隘。如果能換個角度看待人與人的互動,就可能發現更多建立連結的機會。
格蘭特的研究發現,人與人可以透過四種不同的「波長」(wavelengths)建立以下四種關係:
- 共事者:因為彼此有需求,透過交換資源或互相幫忙而建立關係。除了生意往來的對象,像是輪流接送孩子上下學的鄰居,也屬於這種類型。
- 同盟者:因為擁有共同目標而攜手合作,例如一起完成專案的同事,或共同創業的夥伴。
- 玩伴:因為興趣相投、喜歡一起享樂而建立關係。例如兩人都熱愛逛街購物,或是喜歡滑雪,因此一拍即合。
- 知心夥伴:價值觀相近、彼此關懷,並願意互相扶持的人。以格蘭特為例,除了妻兒,他的知心夥伴還包括幾位恩師與多年老友。
這四種關係,可以從兩個面向進一步理解(參見圖一)。首先是建立關係的動機。共事者與玩伴通常是基於「便利性」而建立連結:前者能互相滿足需求,後者能一起享受樂趣。相較之下,同盟者與知心夥伴更重視「承諾」:前者為共同目標努力,後者則因價值觀相近而建立信任。
其次是彼此重視的事情。共事者與同盟者通常更在乎「結果」,只要問題解決、目標達成,這段關係就發揮了價值。玩伴與知心夥伴則更在意「過程」,也就是相處時的感受。差別在於,玩伴希望相處愉快,知心夥伴則更重視交流是否有意義。
理解這些差異後,往往就能更清楚地看待身邊的關係,也更懂得如何與不同的人相處。舉例來說,如果你要結婚,知心夥伴肯定不能漏邀,否則對方可能會非常受傷。至於玩伴,不妨請他幫忙籌辦告別單身派對;而同盟者或共事者,則未必需要參與婚禮。
不過,關係的類型不等於親密程度。即使只是輪流接送孩子的鄰居,也可能因為經常互相幫忙,而逐漸建立深厚情誼。反過來說,即使原本是無話不談的知心夥伴,也可能因為長期缺乏聯繫而漸行漸遠。
真正影響關係品質的關鍵,在於雙方是否對彼此的關係有相同的期待。當兩人處於相同波長,並以符合這段關係的方式互動,通常就更容易相處融洽。反之,如果雙方認知不同,就可能產生尷尬、誤解,甚至衝突。
試想,一位平常沒有深交的同事,突然向你哭訴感情生活中的種種委屈,你可能會一時不知如何回應。因為你一直把對方當成共事者,對方卻期待你像知心夥伴一樣,給予情感上的支持。
當然,人際關係的波長並非一成不變,也可能同時存在好幾種波長。例如,原本只是一起工作的同事,可能因為發現彼此有共同理想,逐漸成為同盟者;夫妻也可能因共同創業,同時扮演知心夥伴與事業盟友的角色。
但這不代表所有關係都應該朝更親密、更多重的方向發展。事實上,每種波長都有獨特的價值,沒有哪一種比較好。管理學學者柯林斯(Hanne K. Collins)等人的研究便發現,當一個人的人際互動類型愈多元、愈平衡,通常也會感到更加快樂。
此外,關係的轉變需要雙方都有共識。如果只有一方希望改變,另一方卻不這麼想,反而容易造成困擾。以夫妻共同創業為例,有些人喜歡另一半同時也是事業夥伴,可以一起為共同目標努力;但也有人認為,夫妻如果連工作都綁在一起,就彷彿永遠沒有下班時間。
因此,經營人際關係時,找到雙方都自在的相處方式,讓每段關係發揮適合它的價值,或許才是讓彼此長久合拍的關鍵。
2. 不要被第一印象蒙蔽
你討厭的,可能只是他的某一面
你是否曾因為某個人初次見面時的表現不佳,就認定對方不好相處,甚至不想再有往來?然而,第一印象未必可靠。如果太快對一個人下定論,我們可能因此錯過值得深交的對象。
例如,一位平時細心的早餐店老闆,可能因為家中新生兒整夜哭鬧,睡眠不足,導致隔天出餐頻頻出錯。如果你剛好是第一次上門的客人,很可能因此認定他做事粗心,卻不知道這只是特殊情況下的偶發表現。
格蘭特提醒我們,人的行為會隨著情境改變,不能只憑一次互動,就認定那是對方一貫的性格。要更深入了解一個人,可以觀察他的「如果—就特徵」(If-then signatures)。
所謂「如果—就特徵」,是指一個人在特定情境下,通常會出現的慣性反應。簡單來說,就是「如果遇到某種情況,就會做出某種行為」。例如,同樣是受到批評,有人被同儕嘲笑時,反應是一笑置之,但如果批評來自長輩,反應可能變成勃然大怒。
這說明了,同一個人在不同情境下,可能展現截然不同的一面。 如果我們掌握一個人的「如果—就特徵」,便能找到更適合彼此的相處方式。即使在某些情境下不太合拍,也可能在其他情況下相處融洽。
本文未完,全文請見EMBA雜誌483期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