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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你沒看見,卻閃著光的創新

地下創新

EMBA雜誌444期 / EMBA雜誌編輯部
2023.07.31

 

許多公司苦無創新點子,事實上,在員工的抽屜裡與工作中,可能隱藏著許多閃閃發光的創意與新做法。善用這些地下創新,能幫助公司改善工作流程,提升效率,甚至發展出全新的解決方案、創新產品。如何找出公司的地下創新者,收割寶貴的創意?


一九八三年左右,東芝公司(Toshiba)電腦事業部門的工程師溝口哲也認為,電腦的發展趨勢將走向可攜式小體積電腦,他兩度向公司高層提案,都被打回票。溝口哲也不放棄,他私下調動資源及人力,以不到兩年時間,偷偷研發出第一款東芝筆記型電腦,在一九八五年推出,後來使東芝成為這個新的電腦產品區隔的全球龍頭。


創新者的創新熱情是很難阻擋的。許多工作者在公司不知情之下,自行推出創新的解決方案,哪怕只是小小的創新。造成這樣地底下創新的原因很多:有人不想讓創新工作過早曝光,而承受來自上層的壓力;有人想找到捷徑以解決工作上遭遇的問題;有人不想花時間歷經繁瑣程序取得管理階層核准;有人純粹出於好奇心,想擺脫目前的種種限制。


也有人堅信自己的創新點子的前景,就像溝口哲也一樣,縱使檯面上被公司否決了,仍然抑制不住,一定要打造出原型。對懷抱創新熱情的人而言,若不去嘗試實現創新點子,那些點子就像蟲子一樣,啃蝕他們的心靈。


許多主管視地下創新為無害之舉,覺得這些點子可能對公司有益,只要員工不影響他們的制式工作,就不會加以阻止。


但是,很多地下創新具有能夠擴大的潛在效益,甚至,有些員工會因為創新點子在目前的公司得不到重視,而乾脆自行創業,或是帶著創新轉往其他公司。若公司能運用機制去挖掘內部有潛力的地下創新,善加利用,往往有機會創造新一波的成長。


學者德永(Jeroen P.J. de Jong)、密西根汽車研究中心創新長普拉薩(K. Venkatesh Prasad)等人,對福特汽車公司的近千名研發人員進行了一項調查。他們發現,自二○一八年至二○二一年期間,這些受訪的研發人員當中,有四五%的人從事未獲主管同意的研發計畫。


地下創新的動機


日前,他們在史隆管理評論(Sloan Management Review)中分享研究結果指出,地下創新者可大致區分為以下三類:


1.使命型
我想讓公司產品更好


使命型地下創新的動機,是想改變公司的產品或實務。這類創新者著眼於公司的利益,但他們基於種種原因,不想在時機成熟前,讓創新浮出檯面。他們通常對自己的判斷及創新點子非常有信心,有時候,縱使創新構想被上級否決,他們仍然堅持私下繼續進行,這類人被稱為「創新異端者」(creative deviants)。


由於這類瞄準改變公司產品或實務的創新,通常涉及多個層面,創新者通常會私下徵求其他同事的支援,甚至設法爭取上級非正式的幫助。這麼做除了著眼於獲得資源,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提高創新最終被公司採納的可能性。使命型創新者通常很了解內部政治糾葛,並且擅長避開路障。


舉例來說,福特汽車公司的一些使命型創新者繞過潛在路障,取得智慧財產部門主管的支持,快速打造出一個開放源碼平台的原型,這項名為「OpenXC」的創新最終獲得整個公司採行。


使命型創新者利用時間從事他們的創新,也說服一些同事運用工作空檔來協助,或是刻意把他們的原型測試安排在假日。也有一些這類型的創新者利用公司內部的眾包平台,爭取有興趣的同事加入行列。此外,若創新計畫需要資金支援,他們也往往暫時延遲創新計畫,等待較有利的資金贊助時機。


由於這類創新的動機是對公司帶來影響,因此,它們不會被保密太久。比起其他類型的地下創新,這類創新若是成功,被公司採行的可能性也較高。


2.使用者型
我想讓工作更有效率


使用者型地下創新的動機,是想解決個人或團隊在工作上遭遇的問題,或是想改善工作流程的效率,例如,以自動化的方式製作每週報告,或是改善一個產品測試流程。他們通常只是為了減輕個人或團隊的工作問題,不是著眼於在整個公司推行他們的創新。這類型創新的領域大多是流程及工作方法。


使用者型創新也常徵求其他同事的協助,但人數較少,且通常是在打造原型的階段。他們運用工作中的空檔從事這類創新,有時是在制式的工作中嘗試而產生的。這類創新者鮮少主動散播他們的創新,通常只有在聽到其他同事也遇到相似問題時,或是其他同事觀察到他們使用的創新方法時,他們才會分享。


這類創新者不主動散播創新的可能原因有幾個,其一,他們不想在散播他們的創新方法後,經常被其他同仁上門請教而受到太多打擾,或是被上級要求再改進創新;其二,他們怕其他人為了符合公司標準而「改進」他們的解決方法,結果導致他們原創的解決方法不再能夠解決原問題;其三,他們擔心主管發現他們的創新方法後,認為他們違反正規程序,禁止他們再做類似的地下創新。


使用者型創新其實相當普遍,只是公司未發現罷了。舉例而言,丹麥的一項研究調查發現,許多軍警工作者都是使用者型地下創新者。他們改善工作的安全,但這些創新的解決方法並未被公開或推廣。還有一項針對電信業的研究調查發現,七十一名研發人員中,有三十一人從事個人的創新計畫,主要是為了應對他們在工作上遭遇的挑戰,但只有少數人把他們的創新成果分享給公司。


3.探索型
我要解決更大的問題


這類地下創新者純粹是出於對探索、創新的熱情,尋求突破目前的技術限制,或是想擴大應用自己的專長,以解決其他或更大的問題,或是想探索新領域、學習新技巧,或和志同道合者互動。創新是這類工作者的喜好,也被他們視為自己的身份之一,創新帶給他們成就感。他們利用閒暇時間從事創新工作,一些人在家中有自己的工坊,自掏腰包或透過眾籌平台募集資金,以打造原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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